东辽县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东农财联发〔2021〕19号
东辽县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政府: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为了开展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2021年度我县农机深松整地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以下简称农机深松)作业任务21万亩。具体由13个乡镇承担。
(二)技术要求
1.2021年全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分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三个阶段进行。
(1)春季和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深度≥25厘米不给予作业补助。
(2)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深度≥30厘米给予作业补助.
(3)正常深松整地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面积,视为作业面积合格(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2.所用作业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加装碎土、弥平部件,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以提高农机深松作业质量。
二、补助对象。
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直接从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三、补助标准。
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作业补助上限不超过每亩25元。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得已现金形式发放。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的行政推力,东辽县成立了农机深松作业领导组:
组 长: 张又岱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喜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岩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郭子军 县农机工作站副站长
徐海霞 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于胜梅 县农机工作站农机科科长
沈 强 县农机工作站科员
各乡镇主管镇(乡)长
领导小组在县农机工作站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行工作业务指导,统计汇总,作业面积统计相关报表、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资金兑付等事项。各乡镇负责组织深松整地作业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要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乡镇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并加大推进力度,优先支持整乡、整村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鼓励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积极推进先进、高效、专用机具的应用,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乡镇因各种原因有深松任务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由农机工作站负责将项目乡镇剩余深松任务调剂到其它项目乡镇实施完成。
(三)及时调度总结。县农业农村和财政主管部门及时调度、统计、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实施方案、备案表、执行进度、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等,形成正式文件上报省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主管部门。
五、监管措施
(一)强化信息化监测技术推进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今年承担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任务的作业机具,均须加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并确保信息化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全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整地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的,以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现场核验结果为准。
(二)强化绩效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满意度情况等纳入区域农业生产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项目落实情况,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自评材料。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资金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秋季深松整地作业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合理分配作业任务,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