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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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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农安发〔2020〕19 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约谈吉林省政府及松原市政府整改措施任务落实清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松原“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吉林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迅速贯彻落实。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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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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